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集中供熱二期改造工程技改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環保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新建3臺130t/h高溫(540℃)高壓(9.8MPa)燃煤循環流化床鍋爐、配套2臺12MW的CB12-8.83/3.5/1.27型抽背式汽輪發電機組和1臺12MW的B12-8.83/0.6型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并建設總規模1200t/d,其中本期建設一套規模400t/d(含水率80%)(8小時工作制)的造紙、印染等污泥干化生產線及80米高的脫白煙囪一座(達到去工業化目的)。二期改造項目建成后,浙江義烏華川熱電廠原有中溫中壓的4臺垃圾焚燒爐和2臺煤爐機組及二座煙囪全部拆除,將擁有高溫高壓130噸/時燃煤循環流化床鍋爐4臺(3用1備)、高溫高壓背壓式熱電機組3臺(2×CB12+1×B12),熱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36MW。建成后每年可發電約24840萬kWh,外供蒸汽165.6萬t,供熱量487.6萬GJ。
項目主要是在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進行實施,并需新征地(廠區東南側)約40畝,總投資59696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施工期:
施工期間的廢水排放主要來自于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泥漿廢水,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廠區的污染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泥漿廢水沉淀后回用,經過上述處理后施工期廢水排放對周邊水環境影響不大。項目施工揚塵主要影響范圍在揚塵點下風向近距離范圍內,項目距離敏感點較遠,對敏感點基本無影響。項目施工期間施工機械作業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各種建筑機械動力噪聲和運輸設備的交通噪聲,受距離衰減的因素,施工噪聲對敏感點無影響。施工期產生的固廢主要有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和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清運,建筑垃圾妥善委托處理,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營運期:
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污泥干化冷凝水、沖洗廢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鍋爐排污水、化水系統濃水、脫硫廢水、職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脫硫廢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回用、化水車間濃水部分回用后與其他廢水一起排入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項目廢水不直接排放至周邊水體,對周邊水體地表水無影響。項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污水,地下水影響很小。
廢氣:項目廢氣主要有燃燒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酸性污染物、重金屬等)、造紙、印染等污泥干化惡臭廢氣(主要污染物為H2S、NH3和惡臭)、煤堆場無組織粉塵和脫硝系統逃逸的氨氣。預測顯示,燃燒廢氣和惡臭廢氣污染物排放的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均較小,各敏感點處的落地濃度和占標率也均較小。無組織排放的氨氣、粉塵,均可實現達標排放。因此,本項目廢氣污染物貢獻濃度值均較小,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噪聲:本項目的噪聲主要為汽輪機組、風機、引風機以及一些配套輔助機械設備如空壓機、泵產生的機械噪聲、排汽噪聲等,正常工況下,項目采用常規冷卻塔并采取降噪措施后,四側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標準限值要求。
固廢:項目產生的飛灰、爐渣、脫硫石膏等一般固廢進行無害化處置,綜合利用;廢樹脂、廢機油、廢催化劑等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脫硫廢水污泥須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進行性質鑒別,按鑒別結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污泥去向,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本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固廢種類明確,對周邊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施工期:施工隊伍依托廠區現有的生活設施,基礎施工中的泥漿污水,應經沉淀后回用。對于揚塵的控制,要求增加施工場地圍護設施,并灑水抑塵。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處理,建筑垃圾盡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指定地點填埋。建議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嚴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護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2)營運期:嚴格按照環評報告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主要包括鍋爐煙氣采用高效煙氣凈化系統“SNCR脫硝+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石灰石/石膏脫硫+濕式靜電除塵+ SCR脫硝+MGGH”的煙氣處理工藝,項目的主要排放指標達到煙氣超低排放的要求后脫白高空排放;干化車間采用負壓車間,惡臭氣體收集后進入鍋爐焚燒。減少氨逃逸量。氨水裝卸時,氨水儲罐與槽罐車配有加注管線,儲罐大呼吸廢氣經加注管線返回槽車,減少無組織氨的排放。石灰石粉庫密封,庫頂設置布袋除塵設備,煤炭采用密閉皮帶機輸送,皮帶輸送機帶頭裝布袋除塵器,以減少裝卸粉塵排放量;在皮帶輸送機的導料口處設有噴水裝置,以防粉塵飛揚。采用干燃料棚儲存燃料,灰渣存放采用灰庫和渣庫。
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均考慮綜合利用,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各類固廢進行無害化處置;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主要噪聲源設備采取隔聲、消聲降噪措施等。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集中供熱二期改造工程技改項目符合國家和浙江省的產業政策要求,符合當地城鄉規劃要求、總體規劃以及其它發展規劃,與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也是相符的;建設單位在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集中供熱二期改造工程的建設在環境保護方面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對象、范圍、期限和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17年?4?月?16?日(十個工作日)。
公眾可通過電話、郵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反映意見或建議。
建設單位名稱: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義烏市赤岸鎮報國西路20號
聯系人: 金總????? 聯系電話:0579-89916617
環評單位名稱:杭州九寰環??萍加邢薰?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202號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傳真:0571-81903924/0571-85421686
審批環保部門:義烏市環境保護局
單位地址:義烏市望道路300號義烏市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聯系電話:0579-85570072?? 傳真:0579-85570073
建設單位蓋章: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